2018金坛华东区“东方杯”跆拳道散打邀请赛 邀 请 函
各省市跆拳道、武术协会、院校、培训机构、馆校、道馆:
为响应全民健身的号召,少年强则国强,推广武术散打及跆拳道强健体魄,2018金坛华东区“东方杯”跆拳道散打邀请赛组委会定于8月15至16日在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隆重举办。
大赛以[东方杯、英雄战,少年英雄展拳脚]为主题,开展跆拳道竞技、品势、团体品势、混双品势、散打等项目的竞赛,选拔一批优秀运动员、教练员及馆校来作为全民健身的代言人进行推广宣传。
我们诚挚的邀请各位来茅山之城――金坛进行“东方杯、英雄战”的荣誉争夺,比赛之余感受茅山的风情,比赛+旅游,全民健身月,一起嗨翻天!。
特此邀请函。(附比赛规程)
2018金坛“东方杯”跆拳道散打邀请赛组委会
2018年8月6日
2018金坛首届华东区“东方杯”散打跆拳道大赛比赛规程
比赛宗旨:为了贯彻落实全民健身的理念,2018金坛华东区“东方杯”跆拳道散打邀请赛应运而生。我们以最诚挚的热情邀请华东区的跆拳道散打学员来参加此次大赛!
比赛目的:友谊第一,比赛第二,促进各馆学习交流,带动全民健身。
一、主办单位
常州市跆拳道运动协会、常州市武术运动协会
二、指导单位
中国武术散打协会、国际武术散打协会、中国自由搏击协会
三、承办单位
弘威教育集团、金坛教育培训网
四、协办单位
常州武林功夫秀、弘威影视、新时代国际教育
五、媒体支持
化龙巷、常州电视台、金坛之窗、扬子晚报拟
六、比赛时间、地点
时间:2018.8.15-2018.8.16
地点:中国金坛.体育馆
七、竞赛项目与组别(跆拳道、散打)
跆拳道项目与组别如下:
(一) 竞赛项目(注:每位运动员限报3个项目)
1、个人品势 2、个人竞技
3、混双品势 4、团体品势
(一) 品势组别、内容
注:1)混双品势每队参赛组数不限,配对运动员必须是同一组别男女搭配,且每人只能组对一次。
2)团体品势每队参赛组数不限, 配对运动员必须是同一组别搭配(男女不限),且每人只能组对一次。
(二) 个人竞技组别、级别(体重正负不得超过0.5公斤)
注:为保证比赛安全,每级别体重限最低值与最高值,报名体重级别与赛场称重级别不符者将失去个人竞技参赛资格。(禁止更改级别)
八、 参赛资格
(一) 跆拳道、散打运动员必须有一定的基础。
(二) 为保证赛风赛纪,各参赛队需现场缴纳参赛保证金。在参赛队按规定参加完比赛之后,未出现赛风赛纪等问题的,保证金如数退还。
(三) 报名必须以道馆、俱乐部或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,不接受个人报名。每支队伍可报领队1人、教练员3人。报名名单确认后,不得更改参赛运动员级别。
(四) 参赛运动员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一个月内的健康证明(心电图和脑电图)或由参赛运动员家长及领队签字盖章的运动员健康证明承诺书;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,组委会将采取相应急救措施,但不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。
(五) 在各体育局注册的运动员、地级市市体校运动员及各省市退役队员不得参加竞技比赛。
九、 参赛要求
(一) 比赛用垫由组委会负责提供;
(二) 参赛运动员自行准备并必须穿着中国跆拳道协会、中国武术协会和组委会认可的道服、散打服、护胸、头盔、护腿、护臂、护裆;
(三) 护手、护脚背、护齿等由各参赛队自行携带,且必须是中国跆拳道协会、中国武术协会、组委会认可的装备;
(四) 参赛运动员凭“参赛证”进场比赛,检录时交检录组登记查验并检查服装,如遗失“参赛证”则需于比赛前向组委会提出申请,补发临时参赛证后方可参赛(临时参赛证收取工本费50元/个)。
十、 保证金
出现下列情况,参考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,赛事保证金不予退还:
(一) 言语侮辱、打骂裁判员、对方队员、教练员等行为;
(二) 因参赛队伍领队教练管理不善而产生违法违纪等现象;
(三) 不服从赛事组委会工作人员现场管理等行为;
(四) 违规使用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队员,冒名顶替队员等行为;
(五) 参赛队员家长有使用教练证或领队证进入现场等行为;
(六) 比赛中有严重违反体育道德者,造成人身伤害等行为;
(七) 运动员未按规定穿着道服且拒不改正的;
(八) 使用违禁药物的。
十一、 申诉
(一) 申诉范围:对本场比赛裁判员判罚有异议时根据仲裁条例,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。
(二) 申诉程序:由参加当场比赛的教练员领队于当场比赛结束后10分钟之内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《申诉书》,并同时缴纳
申诉费500元人民币,经大会仲裁委员会审理,如胜诉,所缴纳的申诉费将退回,如败诉,则不退款。
十二、竞赛方法
(一) 跆拳道采用中国跆协最新审定的竞技及品势竞赛规则,,散打采用中国武协散打竞赛规则,并根据江苏省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。
(二) 报名后,个人竞技报名体重级别与赛场称重级别不符者,将取消其个人竞技参赛资格,禁止更改级别。
(三) 报名后,当某一组(级)别报名不足3人(组)时,由组委会与相关参赛队协商后取消或向下一组(级)别合并。合并组(级)别必须由该运动员所属教练员签字确认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比赛。
(四) 个人品势、混双品势和团体品势比赛采用打分制,最终按打分成绩确定名次。
(五) 竞技比赛局、时规定:
1. 采用中跆协和最新武协散打比赛最新竞技规则。
2. 比赛施行单败淘汰制。
3. 跆拳道每场比赛进行2局,每局1分30秒,局间休息30秒,散打每场比赛进行3局,每局2分,局间休息1分。
十三、 裁判
本次比赛仲裁、裁判员由组委会负责选调。所有执裁裁判员都必须参加赛前安排的裁判员培训。
十四、 名次与奖励
(一) 各级别单项(含集体项目)比赛前三名颁发奖牌及证书。
(二) 设“优秀运动队奖”,“最佳风尚奖”,“优秀教练员奖”,“优秀组织奖”等奖项,颁发奖杯和证书。
(三) 团体总分,前三名颁发奖杯,积分办法如下:
1. 个人项目,前三名积分依次为6、4、2;
十五、 参赛费用
(一) 运动员参赛费:260元/人(赠送金坛旅游景点门票),各参赛队交通食宿自理;
(二) 参赛费用汇款账号:
户 名:许平平;
开户行:河南省濮阳市范县濮城镇农业银行;
帐 号:6228481519522831278
十六、 赛事保险
各参赛队自行办理赛事意外险及医疗险,大赛组委会不承担相关责任。现场报到时需查验保单原件并提交保单复印件,保单需能反映参赛运动员个人信息。
十七、 报名及报到
(一) 电子报名:参赛单位需提交完整的报名统计表至邮箱:969921228@qq.com。
(二) 报名材料:
1. 电子报名表;
2. 运动员、领队、教练二寸蓝底证件照电子档。
(三) 报名截止时间为:2018.8.10,逾期不再接受报名,以同时收到电子报名表和参赛费用为准。另外,由于赛事规模所限,根据运动员人数情况,报名可能提前截止。
(四) 报名联系方式:
1. 报名邮箱:969921228@qq.com;
2. 报名电话:13057189777;联系人:于云生
(五) 报到材料:(现场审核)
1. 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纸质报名表;纸质报名表需与电子报名表相符,若有出入,以收到的电子报名表为准;
2. 运动员二代身份证;
3. 参赛运动员赛事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;
4. 健康证明(心电图、脑电图);
5. 赛事承诺书;
6. 赛事保证金。
(六) 报到、称重时间地点:另行通知。(关注“常州跆协”微信公众号实时获取最新比赛资讯)
(七) 有需要食宿行服务的参赛队,可自行联系:
单位名称:弘威武馆(金坛馆)
联系方式:13057189777(同微信)
联系人:于云生
十八、 其它
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为响应全民健身的号召,少年强则国强,推广武术散打及跆拳道强健体魄,2018金坛华东区“东方杯”跆拳道散打邀请赛组委会定于8月15至16日在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隆重举办。
大赛以[东方杯、英雄战,少年英雄展拳脚]为主题,开展跆拳道竞技、品势、团体品势、混双品势、散打等项目的竞赛,选拔一批优秀运动员、教练员及馆校来作为全民健身的代言人进行推广宣传。
我们诚挚的邀请各位来茅山之城――金坛进行“东方杯、英雄战”的荣誉争夺,比赛之余感受茅山的风情,比赛+旅游,全民健身月,一起嗨翻天!。
特此邀请函。(附比赛规程)
2018金坛“东方杯”跆拳道散打邀请赛组委会
2018年8月6日
2018金坛首届华东区“东方杯”散打跆拳道大赛比赛规程
比赛宗旨:为了贯彻落实全民健身的理念,2018金坛华东区“东方杯”跆拳道散打邀请赛应运而生。我们以最诚挚的热情邀请华东区的跆拳道散打学员来参加此次大赛!
比赛目的:友谊第一,比赛第二,促进各馆学习交流,带动全民健身。
一、主办单位
常州市跆拳道运动协会、常州市武术运动协会
二、指导单位
中国武术散打协会、国际武术散打协会、中国自由搏击协会
三、承办单位
弘威教育集团、金坛教育培训网
四、协办单位
常州武林功夫秀、弘威影视、新时代国际教育
五、媒体支持
化龙巷、常州电视台、金坛之窗、扬子晚报拟
六、比赛时间、地点
时间:2018.8.15-2018.8.16
地点:中国金坛.体育馆
七、竞赛项目与组别(跆拳道、散打)
跆拳道项目与组别如下:
(一) 竞赛项目(注:每位运动员限报3个项目)
1、个人品势 2、个人竞技
3、混双品势 4、团体品势
(一) 品势组别、内容
组别 | 比赛类型 | 比赛内容 | ||
幼儿组:(5-6岁) 2012年1月-2013年12月出生者 |
个人 |
男女 混双 |
3人 团体 |
太极1章为规定内容 |
儿童组:(7-8岁) 2010年1月-2011年12月出生者 |
个人 |
男女 混双 |
3人 团体 |
太极2章为规定内容 |
少儿组:(9-10岁) 2008年1月-2009年12月出生者 |
个人 |
男女 混双 |
3人 团体 |
太极3章为规定内容 |
少年组:(11-12岁) 2006年1月-2007年12月出生者 |
个人 |
男女 混双 |
3人 团体 |
太极4章为规定内容 |
少青组:(13-14岁) 2004年1月-2005年12月出生者 |
个人 |
男女 混双 |
3人 团体 |
太极6章为规定内容 |
青年组:(15-16岁) 2002年1月-2003年12月出生者 |
个人 |
男女 混双 |
3人 团体 |
太极8章为规定内容 |
注:1)混双品势每队参赛组数不限,配对运动员必须是同一组别男女搭配,且每人只能组对一次。
2)团体品势每队参赛组数不限, 配对运动员必须是同一组别搭配(男女不限),且每人只能组对一次。
(二) 个人竞技组别、级别(体重正负不得超过0.5公斤)
组别 | 男子级别 | 女子级别 |
儿童组:(7-8岁) 2010年1月-2011年12月出生者 |
23kg、26kg、29kg、32kg、35kg、38kg、41kg、44kg、47kg、50kg、50kg+; (净体重不小于22.5KG不大于53KG) |
21kg、24kg、27kg、30kg、33kg、36kg 39kg、42kg、45kg、48kg、48kg+; (净体重不小于20.5KG不大于51KG) |
少儿组:(9-10岁) 2008年1月-2009年12月出生者 |
26kg、29kg、32kg、35kg、38kg、41kg、44kg、47kg、50kg、53kg、53kg+; (净体重不小于25.5KG不大于56KG) |
23kg、26kg、29kg、32kg、35kg、38kg、41kg、44kg、47kg、50kg、50kg+; (净体重不小于22.5KG不大于53KG) |
少年组:(11-12岁) 2006年1月-2007年12月出生者 |
32kg、35kg、38kg、41kg、44kg、 47kg、50kg、53kg、56kg、59kg、59kg+; (净体重不小于31.5KG不大于62KG) |
29kg、32kg、35kg、38kg、41kg、44kg、47kg、50kg、53kg、56kg、56kg+; (净体重不小于28.5KG不大于59KG) |
少青组:(13-14岁) 2004年1月-2005年12月出生者 |
38kg、41kg、44kg、47kg、50kg、53kg、56kg、59kg、62kg、65kg、65kg+; (净体重不小于37.5KG不大于68KG) |
35kg、38kg、41kg、44kg、47kg、50kg、53kg、56kg、59kg、62kg、62kg+; (净体重不小于34.5KG不大于65KG) |
青年组:(15岁-16岁) 2002年1月-2003年12月出生者 |
50kg、54kg、58kg、62kg、65kg、 68kg、70kg、72kg、75kg、78kg、78kg+; (净体重不小于49.5KG不大于81KG) |
42kg、46kg、50kg、52kg、56kg、58kg、60kg、62kg、65kg、68kg、68kg+; (净体重不小于41.5KG不大于71KG) |
注:为保证比赛安全,每级别体重限最低值与最高值,报名体重级别与赛场称重级别不符者将失去个人竞技参赛资格。(禁止更改级别)
八、 参赛资格
(一) 跆拳道、散打运动员必须有一定的基础。
(二) 为保证赛风赛纪,各参赛队需现场缴纳参赛保证金。在参赛队按规定参加完比赛之后,未出现赛风赛纪等问题的,保证金如数退还。
(三) 报名必须以道馆、俱乐部或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,不接受个人报名。每支队伍可报领队1人、教练员3人。报名名单确认后,不得更改参赛运动员级别。
(四) 参赛运动员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一个月内的健康证明(心电图和脑电图)或由参赛运动员家长及领队签字盖章的运动员健康证明承诺书;一旦出现重大意外伤害事故,组委会将采取相应急救措施,但不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。
(五) 在各体育局注册的运动员、地级市市体校运动员及各省市退役队员不得参加竞技比赛。
九、 参赛要求
(一) 比赛用垫由组委会负责提供;
(二) 参赛运动员自行准备并必须穿着中国跆拳道协会、中国武术协会和组委会认可的道服、散打服、护胸、头盔、护腿、护臂、护裆;
(三) 护手、护脚背、护齿等由各参赛队自行携带,且必须是中国跆拳道协会、中国武术协会、组委会认可的装备;
(四) 参赛运动员凭“参赛证”进场比赛,检录时交检录组登记查验并检查服装,如遗失“参赛证”则需于比赛前向组委会提出申请,补发临时参赛证后方可参赛(临时参赛证收取工本费50元/个)。
十、 保证金
出现下列情况,参考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,赛事保证金不予退还:
(一) 言语侮辱、打骂裁判员、对方队员、教练员等行为;
(二) 因参赛队伍领队教练管理不善而产生违法违纪等现象;
(三) 不服从赛事组委会工作人员现场管理等行为;
(四) 违规使用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队员,冒名顶替队员等行为;
(五) 参赛队员家长有使用教练证或领队证进入现场等行为;
(六) 比赛中有严重违反体育道德者,造成人身伤害等行为;
(七) 运动员未按规定穿着道服且拒不改正的;
(八) 使用违禁药物的。
十一、 申诉
(一) 申诉范围:对本场比赛裁判员判罚有异议时根据仲裁条例,可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。
(二) 申诉程序:由参加当场比赛的教练员领队于当场比赛结束后10分钟之内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《申诉书》,并同时缴纳
申诉费500元人民币,经大会仲裁委员会审理,如胜诉,所缴纳的申诉费将退回,如败诉,则不退款。
十二、竞赛方法
(一) 跆拳道采用中国跆协最新审定的竞技及品势竞赛规则,,散打采用中国武协散打竞赛规则,并根据江苏省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。
(二) 报名后,个人竞技报名体重级别与赛场称重级别不符者,将取消其个人竞技参赛资格,禁止更改级别。
(三) 报名后,当某一组(级)别报名不足3人(组)时,由组委会与相关参赛队协商后取消或向下一组(级)别合并。合并组(级)别必须由该运动员所属教练员签字确认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比赛。
(四) 个人品势、混双品势和团体品势比赛采用打分制,最终按打分成绩确定名次。
(五) 竞技比赛局、时规定:
1. 采用中跆协和最新武协散打比赛最新竞技规则。
2. 比赛施行单败淘汰制。
3. 跆拳道每场比赛进行2局,每局1分30秒,局间休息30秒,散打每场比赛进行3局,每局2分,局间休息1分。
十三、 裁判
本次比赛仲裁、裁判员由组委会负责选调。所有执裁裁判员都必须参加赛前安排的裁判员培训。
十四、 名次与奖励
(一) 各级别单项(含集体项目)比赛前三名颁发奖牌及证书。
(二) 设“优秀运动队奖”,“最佳风尚奖”,“优秀教练员奖”,“优秀组织奖”等奖项,颁发奖杯和证书。
(三) 团体总分,前三名颁发奖杯,积分办法如下:
1. 个人项目,前三名积分依次为6、4、2;
十五、 参赛费用
(一) 运动员参赛费:260元/人(赠送金坛旅游景点门票),各参赛队交通食宿自理;
(二) 参赛费用汇款账号:
户 名:许平平;
开户行:河南省濮阳市范县濮城镇农业银行;
帐 号:6228481519522831278
十六、 赛事保险
各参赛队自行办理赛事意外险及医疗险,大赛组委会不承担相关责任。现场报到时需查验保单原件并提交保单复印件,保单需能反映参赛运动员个人信息。
十七、 报名及报到
(一) 电子报名:参赛单位需提交完整的报名统计表至邮箱:969921228@qq.com。
(二) 报名材料:
1. 电子报名表;
2. 运动员、领队、教练二寸蓝底证件照电子档。
(三) 报名截止时间为:2018.8.10,逾期不再接受报名,以同时收到电子报名表和参赛费用为准。另外,由于赛事规模所限,根据运动员人数情况,报名可能提前截止。
(四) 报名联系方式:
1. 报名邮箱:969921228@qq.com;
2. 报名电话:13057189777;联系人:于云生
(五) 报到材料:(现场审核)
1. 加盖参赛单位公章的纸质报名表;纸质报名表需与电子报名表相符,若有出入,以收到的电子报名表为准;
2. 运动员二代身份证;
3. 参赛运动员赛事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;
4. 健康证明(心电图、脑电图);
5. 赛事承诺书;
6. 赛事保证金。
(六) 报到、称重时间地点:另行通知。(关注“常州跆协”微信公众号实时获取最新比赛资讯)
(七) 有需要食宿行服务的参赛队,可自行联系:
单位名称:弘威武馆(金坛馆)
联系方式:13057189777(同微信)
联系人:于云生
十八、 其它
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